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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初中升高中政策

2024-11-29 来源:鹏顺教育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一)基本条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录取依据: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等级总值、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按照A、B、C、D分别赋分4、3、2、1,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考生志愿。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2种观点: 律师解答:(一)基本条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录取依据: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等级总值、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按照A、B、C、D分别赋分4、3、2、1,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考生志愿。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实行“两对口”入学办法。即适龄儿童户籍在城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按户籍所在地安排就近入学;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如能提供房产证(或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契税证)证件的按实际居住地所处区域安排就近入学;户籍非城区,房屋产权非直系父母(或监护人),随叔叔、伯伯居住,或者父母在城区务工、且租房的儿童,能提供有效的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则由教育局统筹学位情况安排就近入学;如无有效的务工证明、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则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3.合理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在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城区适龄儿童基数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城区学校服务辖区,切实保障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合理分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免试就近入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基本条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录取依据: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等级总值、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按照A、B、C、D分别赋分4、3、2、1,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考生志愿。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今年的考试依然为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一)基本条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二)录取依据: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等级总值、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按照A、B、C、D分别赋分4、3、2、1,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考生志愿。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1、只有50%左右的初三学生能上高中2、二考合一:各个高中的“招生考试”和中考合为中考3、持续加大中考指标到校的名额,预计在2023年实现100%指标到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配额,就是指每个学校分到一定的名额,那么在中考分数线划出来之后,没有达到分数线的,根据中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有多少个配额生就收前多少名的人。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填报的配额志愿、考生所在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时,按学校配额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取多不取少”原则。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1、只有50%左右的初三学生能上高中2、二考合一:各个高中的“招生考试”和中考合为中考3、持续加大中考指标到校的名额,预计在2023年实现100%指标到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配额,就是指每个学校分到一定的名额,那么在中考分数线划出来之后,没有达到分数线的,根据中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有多少个配额生就收前多少名的人。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填报的配额志愿、考生所在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时,按学校配额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取多不取少”原则。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 各个地市对于中考加分政策有自己的规定2、 中考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由各地市依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定3、中考加分的项目有很多法律依据:《中考加分项目规定》 第一条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其中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 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6月25日上午的语文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8:30~10:30调整为8:20~10:2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6月25日下午的化学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16:40~17:30调整为16:50~17:4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6月26日上午的数学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8:30~10:10调整为8:20~10:0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其他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变。法律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各地要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合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科学编制公民办招生计划,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郑州市区(郑州九区:金水区、二七区、经开区、管城区、中原区、惠济区、高新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所有初中学校(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法律依据:《郑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普通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6月25日上午的语文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8:30~10:30调整为8:20~10:2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6月25日下午的化学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16:40~17:30调整为16:50~17:4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6月26日上午的数学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8:30~10:10调整为8:20~10:0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其他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变。【法律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各地要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结合普通高中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科学编制公民办招生计划,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原则上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谓配额,就是指每个学校分到一定的名额,那么在中考分数线划出来之后,没有达到分数线的,根据中考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有多少个配额生就收前多少名的人。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填报的配额志愿、考生所在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时,按学校配额招生计划划定分数线,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采取“取多不取少”原则。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 各个地市对于中考加分政策有自己的规定2、 中考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由各地市依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定3、中考加分的项目有很多法律依据:《中考加分项目规定》 第一条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降低1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其中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 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可降低5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协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部关于初中升高中的政策是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各省(区、市)要选择有条件的地市学习借鉴一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3.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各省(区、市)要选择有条件的地市学习借鉴一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地区要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部分科目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除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确定其他具体科目及数量,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要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发挥学科优势,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可以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各省(区、市)要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从2020年起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学生比率为5:5,也就是说将有一半的初中生上不了普通高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对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总体要求,普高和职高招生计划大体相当,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低于50%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完善操作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