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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野生动物制品非法出售罪刑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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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刑事处罚根据情节轻重,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刑事处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野生动物保修订: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新举措

近年来,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日益猖獗,严重威胁珍贵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生态平衡。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我国野生动物保进行了全面修订,引入了一系列新的举措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明确规定了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罪行,并明确了相应的刑罚。此外,法律还加强了对野生动物贸易的监管,包括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完善野生动物保护设施等方面。

新的举措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有效遏制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蔓延势头,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平衡。同时,这也是我国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一步,体现了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通过修订野生动物保,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打击力度,为珍贵野生动物提供更加安全的生存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一新的举措必将在全社会引发广泛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结语

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通过明确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罪行和相应刑罚,加强监管措施,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这一举措旨在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和生态平衡,展现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打击力度,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让我们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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