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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公司做假评估是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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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评估员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四)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五)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六)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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