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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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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款如下:

1.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机关、人民或者案或者举报

3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4.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一、校园欺凌什么程度才能立案?

校园欺凌达成犯罪程度的,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机关的立案标准是: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校园欺凌的,承担必须达到犯罪的承担才会进行立案,当事人被校园欺凌的,可以向机关进行报案,然后由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然后进行侦查,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已报案但没有立案是什么原因?

尚不满足立案条件的报案,暂无法立案。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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