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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代理合同范文集合 篇11

来源:鹏顺教育


  合同甲方(开发商):

  电话:传真:

  地址:

  合同乙方(代理商):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项目第期进行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等方面的合作事宜进行充分协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自愿签订本《房屋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书》,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定义

  1、本项目:是指甲方开发的项目。

  2、开盘:指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在媒体上发布开盘公告为准。

  3、销售价格:是指本合同乙方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详见附件一《委托房屋销售面积及价格表》)。

  4、佣金: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代理酬金。

  5.成交:在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后,则甲方视为乙方已完成该套房屋的成交。

  6.销售率:以实际成交房源总面积与总委托可销售房源总面积之比(如分期,则按各期实际成交房源总面积与各期委托可销售房源总面积之比)。

  第二条委托代理标的物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物业为项目。项目位。代理物业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最终物业面积以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双方签约之日起至第一期住宅、商业竣工交房完毕为止。

  3、在本项目认购前个月由乙方制定《委托销售面积及销售价格表》(即合同附件)交甲方确认。乙方将根据平均销售价格表制订一房一价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第三条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内容

  1、项目整合营销策划推广

  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竞争楼盘优劣势分析;

  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项目产品优化建议及项目配套建议;

  目标客户定位;

  项目形象定位;

  项目整合行销策略建议;

  推广策略建议:媒介策略、推广费用计划、公关活动及现场包装建议。

  针对项目开发进度,进行报纸、电视等媒介广告,户外广告,新闻发布会、开盘活动、礼仪促销等活动,在经过甲方批准同意后执行。

  2、包装设计及形象整合

  项目VI系统及应用包装设计;

  售楼处及外卖场、展示中心整体风格及布局建议;

  售楼处展板、LOGO墙、吊旗等设计;

  售楼处其他包装设计;

  建筑物、围墙、道旗、引导路牌等工地现场包装设计;

  示范区、景观区、样板间等导视系统包装设计;

  看房车包装设计;

  户外广告牌、道旗、公交车体等户外广告平面稿件创意、设计;

  楼书创意设计;

  置业单设计;

  宣传单页、折页、DM单、海报等创意设计;

  楼宇标示、公共设施标示设计;

  礼品包装设计;

  会刊、客户通讯等平面创意与设计。

  3、项目全案代理销售执行

  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

  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销售价格定位及策略;

  项目销售节点控制;

  客户洽谈、成交、签约,销售组织与案场管理;

  开盘方案制定及开盘活动组织;

  销售回款。

  第四条费用标准、考核及结算方式

  1、策划广告费

  1)项目营销策划广告费合计____万元整(¥______),工作事项包含第三条3、1和3、2全部事项。

  2)自签订本合同起日内,甲方支付广告策划前期费用______万元整(¥_____),完成销售总量的%时支付万元整(元),余款(RMB元)代理销售按期完成后结清。

  3)销售过程当中所产生的一切广告发布、制作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销售过程发生的广告推广费用泛指除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6项外的费用)。

  4)对于乙方提交的方案及稿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进行无条件调整。

  5)本合同所约定项目在销售推广期间,每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下月阶段推广方案及广告预算,甲方对内容及费用进行审核,并有权进行调整及负责监督执行,广告费用及发布制作费均由乙方承担。广告内容涉及对客户承诺的必须经甲方书面签字后方可发布。

  6)甲方按照已审核的销售进度计划进行核算结算代理佣金,若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月销售计划,甲方应视为乙方所承担的全程广告策划制作资金投入不足,措施不利,造成销售额度下降,应在结算时扣除全程广告策划制作费用伍万元/月。连续叁个月不能完成销售计划,结算时扣除所有全程代理广告策划制作费用,作为甲方的销售损失的补偿。

  2、代理佣金

  1)乙方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销售率

  X≤50%

  50%

  X>80%

  住宅结算比例

  %

  %

  %

  商业结算比例

  %

  %

  %

  X为乙方累计销售的面积占总销面积的比例。双方根据销售进度,采取不同的比例分别计算佣金的办法,当住宅销售比例小于等于50%时,甲方按%计算佣金;当住宅销售比例大于50%小于等于≤80%时,甲方按%计算佣金;当住宅销售比例大于80%时,甲方按%计算佣金;商业统一按%计算佣金。

  代理佣金结算条件:一次性付款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额房款;分期付款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房款;银行按揭付款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首付款办理完毕银行按揭手续。

  2)佣金结算周期:每月1日至30日(完整月)。

  3)佣金支付方式:每月1日前乙方按照上月实际销售金额,对应计算代理销售费用,向甲方提交上月佣金结算提报,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应结销售代理佣金,审核付款时间周六、周日顺延,以下条款相同。

  4)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房款,按甲方80%、乙方20%比例分成。如涉及诉讼的,则在扣除诉讼全部成本费用后计提,双方对该部分不应计算佣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退房,乙方应将因该客户买卖房屋所提取的佣金返还。

  第五条代理合同双方之责任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审定由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销售资料,并根据实施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

  2)甲方保证所委托物业无债务纠纷,并拥有合法销售手续。

  3)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对本合同约定之房屋进行销售。

  4)甲方负责制定一套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文本内容,并负责对标准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的审核,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合同附加条款审核需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并经甲方指定人员审核签字后方才生效。

  5)甲方承担本项目售楼处、样板房的建设、装修、大厅办公设备及沙发(甲方员工及公用沙发、商谈桌椅)、沙盘制作、房屋维护、看房车等,并在双方确认的合理日期提供使用。

  6)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监控和协调乙方销售及策划工作的推进,甲方负责人现拟定为,该负责人对于乙方提报的工作内容予以签字或盖章后均属甲方确认。在本协议内任何有关项目的变动,该负责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该负责人选如有变动,甲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对乙方的书面提报,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或同乙方进行专题讨论。逾期未回复,乙方视同甲方认可。

  8)甲方安排会计专人负责客户订金、首期款、按揭贷款、房款及附属配套款的直接收取,并及时出具购房收据或。

  9)甲方对乙方专派人员及销售人员有监督权。如果甲方收到客户关于乙方销售人员态度或服务水平的投诉,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名销售人员;如甲方对乙方策划及销售专派人员不满意且销售总体进度未达到计划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10)服务过项目的曾属乙方人员,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及合同终止一年内不得录用。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进度计划书(详见附件二),严格执行销售价格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指定负责人负责本项目营销工作的推进,乙方负责人现拟定为,该负责人对于甲方提出的工作内容予以签字并盖章后均属乙方确认。在本协议内任何有关项目的推进工作,该负责人有责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该负责人选如有变动,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乙方派遣足够有专业经验的营销团队负责推销工作,并不得超过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和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在营销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甲方有权定期不定期的监督乙方营销团队的工作情况。

  5)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销售现场管理办法》、销售策略、促销、折扣办法等规定安排有关现场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

  6)委托期内,该项目配置项目总监1名、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行政助理1名、策划助理1名,并选派不少于6名专职销售人员,在现场负责项目的销售工作。乙方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培训、办公设备、等及乙方内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以及自行缴纳水电费用,自行办公设备、网络等费用,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安全规定,如因自身过错发生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如因项目工程进度或乙方广告资金投入等问题导致销售进度缓滞、延误或中断,在缓滞、延误或中断期间,乙方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合理调配,不应拖延合同期限。

  8)乙方负责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催收房款。乙方指派专人负责办理房产买卖手续和银行楼宇按揭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9)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和合同,必须以甲方确认的合同样本内容为准,任何与客户的额外约定必须由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10)乙方负责每月向甲方指定人员书面汇报实际销售情况。

  11)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其代理之甲方物业再行转由第三方代理,违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本项目属于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低于或者高于销售价格销售委托之物业,否则,差额部分由乙方交付甲方。

  13)对甲方的书面工作调整意见,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或同甲方进行专题讨论。逾期未作回复的甲方视同乙方认可。

  14)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先提供正式。

  15)为便于销售管理,避免销售紊乱导致的纠纷,所有成交及合同的签署必须在销售现场进行,并及时将销售合同及客户资料编序造册交甲方存档。

  16)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规定销售考核指标,若乙方不能如期(注:按月考量还是按委考量,最好明确)按约定完成销售考核指标,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将乙方已扣留的销售佣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书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泄露对方之商业秘密,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均应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2、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之处,双方可友好协商另立补充合同,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第附件

  1、本合同附件:《委托销售房屋面积及价格表》、《销售进度计划书》《合同样本及填写格式》。该附件必须经甲方审核签字同意后生效。

  2、 《委托销售物业面积及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在项目认购前30天内由乙方负责制定,经甲方审核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如果甲方的内部员工购买,以及甲方用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以及甲方关系户销售(可额外折扣),不视为乙方销售,甲方无须支付乙方佣金,但甲方额外折扣关系户销售应按制在本期户数的10%以内。除此之外,所有成交均由乙方销售执行。

  4、因甲方开发权利发生变化或整体产权转移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并将此合同关系一并转移。项目开发权利或整体产权接受方应在乙方权利和责任不变的情况下于项目交易前与乙方重新签订本合同。

  5.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在对方未违反合同内容的规定下,若甲方对乙方全程代理和销售状况不满意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一方原因造成违约,应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双方因工作业务持不同意见时,应以甲方意见为准。

  (以下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栏,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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