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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代理人一般有哪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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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刑事诉讼代理人,参照辩护人的规定执行,因此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为:1、可以寻找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2、可以找监护人或者其近亲属、亲友作为诉讼代理人的;3、人民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对于以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都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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