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不当得利。应尽早退还。
一、拾到遗失物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受益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发生,它不在于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在于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
二、捡东西不还算不算犯法
捡东西不还,属于不当得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等有关部门。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
三、债务人不当得利究竟属于侵权行为还是合同
不当得利属于债权。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属于普通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